水阳江路(九子岩路-马鞍山路)项目设计(二次)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答疑公告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或市政桥梁)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或合同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15万元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或市政桥梁)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总金额(或合同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10万元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600万元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4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未明确合同签订时间要求,是按照投标人业绩时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执行,还是没有年限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一致,按照: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1-****7659

招标代理:****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2009、****0388

****

2026年4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

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