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答疑公告
“水**路(九子岩路-**路)项目设计(二次)”(项目编号:****)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1、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或市政桥梁)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设计费总金额(或合同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15万元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8分。”;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或市政桥梁)工程设计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单个合同中设计费总金额(或合同设计费暂定价)不少于10万元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600万元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4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业绩未明确合同签订时间要求,是按照投标人业绩时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执行,还是没有年限要求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一致,按照: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执行。
注: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区**大道118号
联系人:余工
电话:0551-****7659
招标代理:****
地址:****花园大道与**路**以南**卓**文华园一期7号楼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2009、****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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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