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1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县宋店镇街道/**省******商贸街
投标报价:肆佰捌拾玖万柒仟捌佰贰拾壹元叁角捌分(****821.3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北路与淠**路交叉口东大街商业区33号楼106室
投标报价:肆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叁拾壹元零玖分(****431.0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毛集实验区万和佳苑12栋117
投标报价:肆佰捌拾玖万柒仟玖佰贰拾元壹角壹分(****920.11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64-****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
项目负责人:陈晓龙
电话:0564-****939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564-****93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19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2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县**镇**北路与淠**路交叉口东大街商业区33号楼106室
投标报价:叁佰陆拾伍万伍仟柒佰贰拾陆元贰角陆分(****726.26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和******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城南镇嘉利豪庭10栋111、211号房/**省**市**县张母桥镇中大街116号
投标报价:叁佰陆拾伍万贰仟柒佰壹拾捌元伍角整(****718.50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188号
投标报价:叁佰陆拾伍万贰仟柒佰壹拾捌元肆角玖分(****718.4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64-****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
项目负责人:陈晓龙
电话:0564-****939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564-****93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19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3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3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毛集实验区万和佳苑12栋117
投标报价:肆佰贰拾万零伍仟贰佰叁拾肆元壹角伍分(****234.1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立****公司
地址:**省**市**县高塘镇吴集街道704号
投标报价:肆佰贰拾万零伍仟壹佰叁拾肆元壹角玖分(****134.19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188号
投标报价:肆佰贰拾万零伍仟陆佰贰拾捌元玖角捌分(****628.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64-****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
项目负责人:陈晓龙
电话:0564-****939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564-****93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19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4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4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省****公司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丁桥路5号
投标报价:伍佰贰拾柒万伍仟陆佰贰拾柒元柒角伍分(****627.7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万佳房地产3号门面楼
投标报价:伍佰叁拾壹万玖仟陆佰柒拾捌元陆角陆分(****678.66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县王截流乡陈郢街道中段
投标报价:伍佰贰拾壹万贰仟陆佰壹拾壹元陆角贰分(****611.62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64-****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
项目负责人:陈晓龙
电话:0564-****939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564-****93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19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5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4月1日
开标日期:2026年4月21日
**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设计项目05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县泥汊镇三溪村(1幢)
投标报价:伍佰捌拾贰万壹仟零贰元柒角捌分(****002.7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开发区万佳房地产3号门面楼
投标报价:伍佰柒拾贰万陆仟壹佰柒拾元柒角捌分(****170.7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地址:****188号
投标报价:伍佰伍拾玖万捌仟肆佰零玖元叁角柒分(****409.37元)
质量:合格
工期:12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处
地 址:**市**沟路368号
联系人:黄主任
电 话:0564-****6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
项目负责人:陈晓龙
电话:0564-****939
公示期: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203室,联系人:陈晓龙,联系电话:0564-****939。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市**区****管理局交易监督股,地址:**市**区城南镇**大厦9楼,联系人:胡主任,联系电话:0564-****19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