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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级畜牧业贷款贴息政策,降低我县畜牧经营主体融资成本,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项目有关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政策依据
****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畜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实施。
二、贴息对象
本县范围内符****养殖场、种畜禽场、达标畜产品屠宰加工企业、乳制品加工企业、畜禽粪污处理企业,贷款须为正规金融机构发放,且用于我县畜牧生产、加工及粪污处理。
三、贴息期限
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银行贷款,按实际付息天数计算,最长贴息365天。
四、贴息标准
按照1年期LPR执行,实际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贴息,单个经营主体贴息最高200万元。
五、申报及兑付安排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前,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畜牧业经营****中心提交贷款合同、放款及付息凭证等材料。标书代写
2.县级审核验收,市级复核抽查,在规定时限内兑付贴息资金。
3.存在环保问题、粪污处理不到位且未整改的,取消贴息资格。
六、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服务中心
联系人:狄子瑄
联系电话:****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