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办公大楼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维护效率与服务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维保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2027年****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维保服务。
2.服务地点:**市**区**南路81号****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办公大楼)。
3.服务内容:
①负责****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办公大楼智能化设备及系统进行定期巡检、日常检修、故障排查、系统调试、版本免费升级、配置备份、线路检测、接头更换、设备清洁、隐患预警等。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安防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医护对讲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安全用电系统、计算机机房系统等。
②配件与更换要求:维修/更换设备须经采购方确认,费用由采购方另行支付,供应商免费安装、调试、上线。
③安全要求:遵守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数据泄露、违规操作;网络安全类设备仅负责硬件维保,不涉及安全策略运维。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整,具体以签订协议为准。
5.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度维保费用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4.38万元/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按一年度维保费用报价。
二、采购需求及要求
1.采购需求:2026-2027年****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服务清单为大概数量如有遗漏,以现场实际设备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纳入维保。
2.基本要求:
①相关智能化设备及系统每月至少1次巡检,并出具巡检报告、隐患整改建议。免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支持需安排至少1名具有CISP信息安全认证技术工程师负责项目,接到故障或报修后需立即做出响应。维保期间内,接****控制中心****保健院报修电话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应在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须立即修复,如现场解决不了的,需提供备用设备保障运行。
②在智能化设备及系统维保期间,如发生硬件故障需进行更换时,所更换的硬件必须与原有设备或系统保持全面兼容,确保设备或系统功能及性能不降低。同时,该硬件的单价不得高于更换当时****政府网超、京东自营、****旗舰店等)所售同型号或同配置产品的公开零售价格。供应商需提供价格比对截图供甲方确认,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硬件时不得加收维修费、上门费等。
③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及环保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安全可靠;供应商承诺按指定时间、地点及时配送货物,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品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自参与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标书代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供应商须具备CCRC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资质及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7.现场技术支持须配备至少1名持CISP信息安全认证工程师驻场/快速响应,需提供人员资格证书及在职社保证明。
四、报价材料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资质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报价单(需加盖公章)。
4.现场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在职社保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截图,以及企业基础信息截图。
7.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料装订成一册加盖公章和骑逢章,用档案袋密封,在袋口处加盖公章。供应商现场开标时携带1份上述材料参与开标。标书代写
五、中标人产生办法
在中心纪检人员监督下,现场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合格入围的供应商则按照有效报价推选最低价者为中标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实施二次竞价法决定)。
本次采购公告供应商需派代表现场参与开标。现场开标日期:2026年5月6日15:00。标书代写
六、其他事项
1.开标地址:**市**区**南路81号(疾控大楼7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0595-****9505 。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4.如遇政策性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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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