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郭义、涂胜青户向我局提出个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因该房屋扩建部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已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要求,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区**镇上和街68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一)原《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证载的底层占地面积为48.6平方米,实际建筑占地面积为49.5平方米,超出原审批建筑占地面积部分仍在其土地使用证用地红线范围内。
(二)因该房屋第四层(北面)部分已进行局部扩建,扩建后房屋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235.74平方米调整为241.89平方米,建筑高度仍为15.75米。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7日。
四、公示地点
(一)****公告栏(**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
(二)****官方网站(http://zrzyj.****.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房屋建筑设计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地址:**市**区庆远镇**大道8-1号****,电子邮箱:ghhxxzx****819@hechi.****.cn,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525)。如反应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郭义、涂胜青户个人自建房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对比图
****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