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 ****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5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农综〔2025〕201号)等文件精神,****于2026年3月26日组织有关专家对《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3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9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30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7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4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31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8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6号)、《关于**县****委员会水产苗种(虾苗)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32号)、《关于**市****公司水产养殖设施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2号)和《关于**县****养殖场设施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罗松政〔2026〕25号)等申报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审阅了相关材料,经质询和讨论,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提出。
联系电话:0591-****2482(****)
附件:1.**镇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八批)(水产苗种购买项目)及水产养殖设施修复项目验收名单
2.**镇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受灾养殖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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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