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中心提质扩容、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医院重点和薄弱专科建设、提升县域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能力。为确保《****强基工程立项》项目前期工作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及项目审批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家具备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强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总投资约5600万元
(三)项目牵头单位:****人民医院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旨在加强县域医学影像、心电诊断、医学检验、消毒供应、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信息****中心建设,围绕实现“分布式检查、集中式诊断”,推动****中心所需的业务用房、配齐急需的医疗设备。
(五)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和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所需的前期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现场调研,摸清家底,梳理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协助通过发改部门提级论证、立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规模、技术路线、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效益分析及风险防控等内容;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及修改工作,直至获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础资质: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特定要求资质证书(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范围需包含建筑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医疗卫生);或已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包含建筑或信息工程。
(三)业绩要求: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至少承接过1个****医院或县域医共体基建类、信息化类项目的可研编制或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有类似项目业绩。
(五)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需提供)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
(五)报名表(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须知
(一)请各报名供应商将完整的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以PDF文件发至邮箱****@163.com,邮箱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二)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三)正式参会资料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文件必须按顺序编制并装订,否则视为不能响应):
1.封面及目录: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报价函:明确收费依据及最终报价(格式自拟)。注:可研编制费用通常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
3.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工程咨询资信证书或备案截图。
4.业绩证明: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编制思路、进度计划(承诺多少天完成)、人员安排及质量保障措施。
6.信用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8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发至邮箱(****@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参加项目-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及评审时间
(一)递交时间
供应商须于2026年4月29日18:00前递交参选文件,逾期递交或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密封要求的参选文件概不接受。
(二)递交地点
****人民医院综合楼10楼招标办。
(三)递交方式
(四)供应商递交参选文件的方式可以采取亲自送达方式,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方式(以邮寄到达时间为准。
(五)评审时间
本次遴****医院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为内部遴选,所发布、修改、变更、澄清、补充通知、遴选结果公告均****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cn/)发布,敬请各供应商留意。
(二)本项目遴选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四)解释权:本公告适用于所有参与供应商,医院拥有最终解释权,在遴选过程中,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遴选流程、要求等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各参与方。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潘老师 0773-****739(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
附件:1.报名表2026.3.6-附件1-报名表(1)(1)(4)(5)(1)(3).doc
2.评分标准2026.4.24-附件2-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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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