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级新生校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内容: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技术评分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响应情况 |
42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1分,其中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3项,同一带“★”符号下所有条款均视为一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和服务要求条件中标注项号共计1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5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响应情况 |
42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产品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要求)由评委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42分,其中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3项,同一带“★”符号下所有条款均视为一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和服务要求条件中标注项号共计12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5分;正偏离不加分;扣完为止。 |
原内容: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商务评分项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满意度 |
3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得到合同服务单位提供的满意度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优秀”、“良好”或“满意”)等肯定性质的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满意度评价函,否则不得分。未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满意度不给予计分。 |
更正为:
| 项目 |
分值 |
是否客观项 |
描述 |
| 1、满意度 |
3 |
是 |
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提供合同服务单位满意度评价证明的,每提供一份业主单位评价为满意(“优秀”、“良好”或“满意”)等肯定性质的得1分,满分3分。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采购合同复印件及满意度评价证明复印件,未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满意度不给予计分。(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有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再提供同一项目业绩满意度评价证明,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24日
无
名称:****
地址:**县**镇罗洲村通洲路19号
联系方式:137****2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福路22号17幢2层
联系方式:0599-****5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9-****559
****
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