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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4-24
| 项目名称 | 金盛**湾项目地块配建**湾金岸公园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市**区海声路东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吴清杰 |
| 联系人 | 桂宁彤 | 联系电话 | 130****832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9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绿化用地9579平方米,管理建筑占地135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2763平方米,水体523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水质净化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叶、断枝等园林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园区内人员聚集地、车辆行驶道路设置警示标志标语,可降低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加强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在项目区内设置限速装置。 | ||
| 承诺:**** 吴清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吴清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