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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的规定,2026年3月26日,****在**县主持召开了****县玉石(子料)1号矿开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特邀专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3月26日——2026年4月23日,本公示自发布日起,社会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玉苏普江托合提克力木 181****3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