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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强生100NX维保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5日 01:00 |
| 预算金额 | ¥14.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驰、刘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68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任**古槐路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7-****5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2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强生100NX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强生100NX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上报的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中,拟采购低温过氧化氢灭菌器(强生100NX)维保项目,预算金额为14.4万元,经市场调查及专家论证,原厂维修服务效率高,备件齐全且可追溯,工程师经过原厂培训,解决问题能力强,效率高,能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经了解,目前市场不具备同等能力的第三方维修,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适用于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省级旅游度假区**湾商业街24栋303、304
三、公示期限:2026-04-13至2026-04-21
四、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马驰、刘坤、马庆田、孙丽、田耀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樊盈盈
联系地址:**市任**古槐路89号
联系电话:0537-****58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区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531-****9834
3.代理机构:****
联系人:马驰、刘坤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龙奥北路909号海信龙奥九号1号楼1206
联系电话:0531-****6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