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GE超声维保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5日 01:00 |
| 预算金额 | ¥1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路、王传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1-****93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任**古槐路8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37-****58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区二环南路6636****广场8层8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GE超声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获取或服务的说明:GE超声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我院上报的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中,拟采购GE超声维保项目,预采购三年预算金额为126万元,经市场调查及专家论证,原厂维修服务效率高,备件齐全且可追溯,工程师经过原厂培训,解决问题能力强,效率高,能保证设备使用安全有效,经了解,目前市场不具备同等能力的第三方维修,具有唯一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适用于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现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区英雄山路147****广场3号楼1307室
三、公示期限:2026-04-14至2026-04-22
四、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负责人:王路、王传栋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樊盈盈
联系地址:**市任**古槐路89号
联系电话:0537-****58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区济大路3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9834
3.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路、王传栋
联系地址:******区二环南路6636****广场8层805室
联系电话:0531-****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