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2025年度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南通-如东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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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F〔2025〕47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县2025年度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苏政地F〔2025〕47号

****政府关于**县2025年度

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办理**县2025年度第4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东政示﹝2025﹞65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2﹞40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位于**县曹埠镇冯桥村,****花园桥村、月河村,**镇关口村、龙坝村,苴镇街道九阳村、蔡桥村,掘港街道**村、沙南村,新店镇祝套村,**镇长堤村的0.187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515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位于**镇关口村、龙坝村,新店镇祝套村,****花园桥村、月河村,苴镇街道九阳村、蔡桥村的0.072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二、你县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11月7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厅,****规划局。

**** 2025年11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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