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小谷围 “ **天成 ” 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市**区小谷围 “ **天成 ” 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交易底价: 32元/平方米/月。
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人民币 1.1亿元,银行转账。
出租面积:土地面积104.295 亩,计容建面263765平方米,实际以合同为准。
租赁期限:20年(含 2年建设期),自承租方与招商方签订本项目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经营用途:商业(零售商业、批发市场、旅馆、餐饮、商务金融等),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价格说明:
1.一期项目物业租金:自项目依法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按一期项目45%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及最终中选报价的租金标准,向招商方支付一期项目物业租金。
2.二期项目土地及物业租金
(1)自项目依法移交给承租方之日起,二期项目地块在建设期内(含18个月报建期)按6元/m 2 /月的租金标准,向招商方支付土地租金。
(2)二期项目建设期满之日起按照二期项目45%计容建筑面积比例及最终中选报价的租金标准,向招商方支付二期项目物业租金。
3.租金递增比例:项目各期建设期满后的前十年,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第十一年至期限届满,每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1.5%。
项目图片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已列入**区三资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的法人报名。
(二)意向方须为合法存续的具备独立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存续期不得低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以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资料的注册资金为准)。
(三)意向方参与交易活动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四)意向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征信记录良好,参与本项目交易前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限制高消费名单。
(五)意向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以下内容(需加盖公章):
1.意向方已知悉并清楚本项目公告所涉及的条款,充分了解该项目相关应披露事项。
2.意向方存续期间不存在以下情况:
(1****机关责令停业、停止经营承租项目或中止投标资格;
(2)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
(3)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4)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
(5****机关****机关以书面认定的行贿记录;
(6)列入**区三资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0535
地址:**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9楼
(本项目详情信息请以交易公告为准,点击原文链接可跳转至交易公告查看更多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