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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中学后溪校区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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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项号“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内容”的“多栋单体以连廊连接时,各栋单体的面积分别计算。”字样修改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单体建筑****建设部发布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标准文件的3.0.1第1条:“单体建筑应按项目规划批准文件的建筑编号确认”为准,投标人须附上业绩的项目规划批准文件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2026 年04月10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3.根据《****建设局****门市建筑市场相关企业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6〕15号)的通知,****门市****门市****建设局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4.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2026 年04月2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时间)”修改为:“2026 年 05 月11 日09 时00 分00秒(**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作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5.招标文件原内容若与本答疑(纪要)内容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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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04月25日 |
招标代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6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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