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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3MA0QTB463D | 建设单位法人:刘丽 |
| 王冷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 鄂伦****园区街29号-1 |
| **大豆深加工增加产能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6-植物油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31-C1331-食用植物油加工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鄂伦****园区街29号-1 |
| 经度:124.2151 纬度: 49.411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30 |
| 鄂环审表字〔2025〕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3MA0QTB463D001Q |
| 2026-0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300 |
| 1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3MA0QTB46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0723MA0QTB463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5-12-21 |
| 2026-0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08 |
| 2026-03-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24pA3kG |
| 本项目为**,建设地点位于鄂伦****园区街29号-1(东经 124 度 38 分 04.379 秒,北纬 49 度 41 分 19.455 秒),项目总占地面积 30131.8㎡,总建筑面积 16310㎡,并配套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建设地点位于鄂伦****园区街29号-1(东经 124 度 38 分 04.379 秒,北纬 49 度 41 分 19.455 秒),项目总占地面积 30131.8㎡,已建成总面积 16310㎡。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原油(毛油)和豆饼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二期建设成品大豆油生产线(厂房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包含在项目一期中)。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具备投入生产条件。 |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大豆原油(毛油)和豆饼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二期建设成品大豆油生产线(厂房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包含在项目一期中完成),目前未开工。本次对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用地面积30131.8m2,建筑面积16310m2,配套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实现年压榨大豆40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出大豆油4000t/a(大豆原油3500t/a、成品大豆油500t/a)、豆饼35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完成投资8300万元,用地面积30131.8m2,建筑面积16310m2。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原油(毛油)和豆饼生产线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可实现年压榨大豆40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出大豆原油4000t/a、豆饼35000t/a。二期建设成品大豆油生产线(厂房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包含在项目一期中),尚未开工。 |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8300万元,建设大豆原油(毛油)和豆饼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目前已完工,具备投入生产条件,可实现年压榨大豆40000吨的生产能力,产出大豆原油4000t/a、豆饼35000t/a。;二期总投资300万元,建设成品大豆油生产线(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包含在项目一期中完成),目前未开工。本次对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料入库:市场外购的有机原料大豆,各项指标满足《大豆》(GB1352-2023)通过车辆运送至厂区内原料库房内暂存。 2)清理:原料大豆经采取振动、磁选、去石等清理处理后,确保原料大豆含杂总量不超过0.6%,其中含砂数不超过1粒/千克,含稗粒数不超过130粒/千克。 3)抛光破碎:完成初步清理后的原料大豆进入抛光破碎工序,去除大豆表面附着的砂石、灰尘等物质,增加大豆比表面积,便于后续更加有效调高油脂的提取效率和出油率。 4)软化:软化是轧胚前的一项重要预处理工序,可将油料调节至适宜水分,大豆质地硬,软化可使质地变软,塑性增加。项目采用软化锅进行软化,物料进入软化箱前应周密检查软化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两端料坯薄厚不均,或未经轧制的油料混入坯内,应停车检查,调整轧距保证两边均衡,避免过紧。软化锅内装有加热列管,列管里通有蒸汽间接加热,随着转筒的转动,物料得到不断翻动的同时得到加热软化。根据原料大豆的含税情况进行软化,软化温度控制在80~100℃,软化时间为0.5~1.5h。 5)挤压膨化:软化后的原料大豆在螺杆、螺旋的作用下,由于螺旋与物料、物料与机筒以及物料内部的机械摩擦作用,物料被强烈的挤压、搅拌、剪切,其结果使物料进一步细化、均化。随着机腔内部压力的逐渐加大,温度相应的不断升高,在高温、高压、高剪切力的条件下,物料物性发生了变化,由粉状变成糊状,淀粉发生糊化、裂解,蛋白质发生变性、重组,纤维发生部分降解、细化,致病菌被杀死,有毒成份失活。当糊状物料由模孔喷出的瞬间,在压力差的作用下,水分急骤汽化,物料被膨化,形成结构疏松、多孔、酥脆的膨化产品,从而达到挤压膨化的目的。挤压膨化期间,物料瞬间加热至100~120℃,时间为2~5min。 6)热压榨:项目采用物理压榨法提取油脂,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化工原料。挤压膨化后的原料通过物理压榨的方式将原料中的油脂尽可能压榨出来,同时保护了油脂中的营养成分不被破坏,使生产出来的油品口感更好。热压榨温度≤110℃,豆饼残油率<8%。项目采用纯物理压榨方法榨取毛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设备清洗工序,设备内表面附着的少量残留物由刮板刮除;车间地面采取清扫方式清理。 7)过滤:压榨出的油脂进入加热搅拌罐内进行加热,随后进入自动排渣毛油过滤机内油渣过滤分离,分离的油渣进入豆饼,大豆原油进入植物油储罐内储存待售。 8)酸洗:为了进一步对大豆原油进行提纯,去除油脂中的游离脂肪酸,植物油储罐内部分毛油进入酸洗工序。控制油温80~90℃,酸液浓度75~86%,酸洗时间为90min,所用酸性物质为磷酸。 9)碱炼脱酸:完成酸洗后的毛油中残留一部分酸性物质磷酸和游离脂肪酸,提高油脂的稳定性和风味。控制油温60~70℃,碱液浓度20~30Be,碱洗时间为20~60min,所用碱性物质为碳酸氢钠。 10)水洗:完成碱炼脱酸后的豆油进入水洗工序,通过油水不相溶的特性进行油水分离,去除溶于水中的皂液、杂质等物质。水洗工序用水量与原料豆油的比例为0.03:1。水洗后的豆油形成一级、二级豆油和三级豆油。 11)脱色脱臭:纯净的豆油存放时性能稳定,但由于油脂中含有数量和品种不同的天然色素(如叶绿素、类胡萝卜素)以及油料在储藏、加工过程中糖类、蛋白质的降解产物,影响了油脂的外观、味道和稳定性,因此生产高品级豆油时需进行脱色除臭处理。一级、二级豆油先后进入脱色罐、脱臭锅处理,脱色罐油温105~110℃,加入脱色白土3%~6%,搅拌时间30min;脱臭锅内油温控制在200~260℃,加热适量活性炭,真空度750mmHg,时间为4h。 12)过滤、检验:一级、二级豆油和三级豆油分别进入过滤环节,去除豆油中的各类非甘油三酯成分,以及机械杂质、水分、胶溶性杂质、脂溶性杂质、微量杂质。分离的油渣与豆饼一并外售,豆油经检验合格后进入成品油罐内暂存。 13)灌装:高品质成品油经8头灌装机自动化灌装,控制误差为正≤0.5%。灌装塑料桶为市场外购,无需清洗干燥。 14)打码、贴标、入库:灌装完成后采用激光打码、贴标,入库暂存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入库:市场外购的有机原料大豆,各项指标满足《大豆》(GB1352-2023)通过车辆运送至厂区内原料库房内暂存。 2)清理:原料大豆经采取振动、磁选、去石等清理处理后,确保原料大豆含杂总量不超过0.6%,其中含砂数不超过1粒/千克,含稗粒数不超过130粒/千克。 3)抛光破碎:完成初步清理后的原料大豆进入抛光破碎工序,去除大豆表面附着的砂石、灰尘等物质,增加大豆比表面积,便于后续更加有效调高油脂的提取效率和出油率。 4)软化:软化是轧胚前的一项重要预处理工序,可将油料调节至适宜水分,大豆质地硬,软化可使质地变软,塑性增加。项目采用软化锅进行软化,物料进入软化箱前应周密检查软化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两端料坯薄厚不均,或未经轧制的油料混入坯内,应停车检查,调整轧距保证两边均衡,避免过紧。软化锅内装有加热列管,列管里通有蒸汽间接加热,随着转筒的转动,物料得到不断翻动的同时得到加热软化。根据原料大豆的含税情况进行软化,软化温度控制在80~100℃,软化时间为0.5~1.5h。 5)挤压膨化:软化后的原料大豆在螺杆、螺旋的作用下,由于螺旋与物料、物料与机筒以及物料内部的机械摩擦作用,物料被强烈的挤压、搅拌、剪切,其结果使物料进一步细化、均化。随着机腔内部压力的逐渐加大,温度相应的不断升高,在高温、高压、高剪切力的条件下,物料物性发生了变化,由粉状变成糊状,淀粉发生糊化、裂解,蛋白质发生变性、重组,纤维发生部分降解、细化,致病菌被杀死,有毒成份失活。当糊状物料由模孔喷出的瞬间,在压力差的作用下,水分急骤汽化,物料被膨化,形成结构疏松、多孔、酥脆的膨化产品,从而达到挤压膨化的目的。挤压膨化期间,物料瞬间加热至100~120℃,时间为2~5min。 6)热压榨:项目采用物理压榨法提取油脂,加工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化工原料。挤压膨化后的原料通过物理压榨的方式将原料中的油脂尽可能压榨出来,同时保护了油脂中的营养成分不被破坏,使生产出来的油品口感更好。热压榨温度≤110℃,豆饼残油率<8%。项目采用纯物理压榨方法榨取毛油,生产过程中不涉及设备清洗工序,设备内表面附着的少量残留物由刮板刮除;车间地面采取清扫方式清理。 7)过滤:压榨出的油脂进入加热搅拌罐内进行加热,随后进入自动排渣毛油过滤机内油渣过滤分离,分离的油渣进入豆饼,大豆原油进入植物油储罐内储存待售。 |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大豆原油(毛油)和豆饼生产线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二期建设成品大豆油生产线(厂房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包含在项目一期中完成),目前未开工。本次对项目一期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运营期间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预处理(清理、抛光、破碎)粉尘采取设备密闭捕集进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外排;软化膨化废气采取设备密闭捕集进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外排;压榨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捕集(密闭捕集效率95%)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吸附效率80%),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前置火花捕集器,除尘效率99%)处理,30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净化器将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安装、调试(油烟净化器去除率为65%)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道排放。 2、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锅炉系统排水、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暂存,配套设置的隔油池容积10m3,能够满足食堂废水约5天的废水量;玻璃钢化粪池容积35m3,能够容纳综合废水约3天的废水量。最终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自振动筛、粉碎机、软化锅、膨化机、榨油机、过滤机、灌装机、压盖机、打码机、贴标机、提升机、空压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采取低噪音设备、基座减振、软连接、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 4、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理杂质、除尘器捕集粉尘、酸洗沉渣、碱炼脱酸沉渣、过滤油渣、脱臭废活性炭、脱色废白土、废包装、废活性炭、水洗废水、生物质燃渣、除尘器捕集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含油抹布、办公生活垃圾。清理杂质包括砂石、稗粒等物质,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捕集粉尘:原料大豆在清理、抛光破碎、软化膨化过程中采用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经收集回用于豆饼加工生产。酸洗沉渣,经收集与豆饼一并外售处理。碱炼脱酸沉渣:经收集与豆饼一并外售处理。过滤油渣:经收集与豆饼一并外售处理。脱臭废活性炭:经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脱色废白土:经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废包装:****回收部门。 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内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厂区内不暂存。 生物质燃渣:经收集交由周边农户土壤改良。除尘器捕集灰渣:经收集交由周边农户土壤改良。 废离子交换树脂:经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处理,厂区内不暂存。 含油抹布: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箱收集,环卫部****填埋场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运营期间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预处理(清理、抛光破碎)粉尘采取设备密闭捕集进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外排;软化膨化废气采取设备密闭捕集进设备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外排;压榨有机废气采取密闭捕集进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前置火花捕集器)处理,30m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道排放。 2、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锅炉系统排水、办公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暂存配套设置的隔油池容积10m3,能够满足食堂废水约5天的废水量;玻璃钢化粪池容积35m3,能够容纳综合废水约3天的废水量,最终经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项目营运期间主要噪声源自振动筛、粉碎机、软化锅、膨化机、榨油机、过滤机、灌装机、压盖机、打码机、贴标机、提升机、空压机、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采取低噪音设备、基座减振、软连接、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 4、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理杂质、除尘器捕集粉尘、过滤油渣、废包装、废活性炭、生物质燃渣、除尘器捕集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含油抹布、办公生活垃圾。清理杂质包括砂石、稗粒等物质,经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捕集粉尘:原料大豆在清理、抛光破碎、软化膨化过程中采用袋式除尘器对粉尘进行处理,经收集回用于豆饼加工生产。过滤油渣:经收集与豆饼一并外售处理。废包装:****回收部门。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内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再生,厂区内不暂存。生物质燃渣:经收集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土壤改良。除尘器捕集灰渣:经收集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土壤改良。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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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 已建成投入使用 | 验收期间对废气进行了采样监测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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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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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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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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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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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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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