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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我院发布《****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及配套培训服务的询价公告》,截止2026年4月22日,共收到企业报名材料3份(3家公司),分别为:******公司;******公司;****公司。
根据以上3家公司的报价、资格审查、履约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审核研究,拟推选单位:“******公司”为****“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及配套培训服务项目”服务方。
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提出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院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明确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采购办 139****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