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4-13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2026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庐城镇长三角视听装备产业园四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郁青****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2560平方米,租赁长三角视听装备产业园四号厂房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厂房7506.18平方米,购置线切割机、****中心、投影仪、车床三坐标、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等设备,建立石墨、金属、陶瓷3种类型产品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金属+石墨制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石墨加工粉尘、陶瓷加工粉尘,不涉及金属加工粉尘。项目通过对各加工设备密闭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后进入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各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金属CNC加工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石墨加工粉尘 项目对石墨进行切割、CNC加工及镭射表面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石墨粉尘,以颗粒物(炭黑)计。本次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表1****中心加工产污系数,粉尘产生系数为5.3kg/t,本项目设置数控石墨切割机4台,小石墨切割机4台,石墨CNC加工中心46台、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4台、石墨车床3台,年生产时间1800h。项目年使用石墨250t/a,石墨加工过程需经过切割、CNC、镭射表面处理、车床加工4道工序,其中一半石墨需进行车床加工,其他工序所有石墨均需要处理,则合计年石墨加工量为875t/a。 其中石墨CNC加工中心21台、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4台、石墨车床3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数控石墨切割机4台,小石墨切割机4台,石墨CNC加工中心25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经过汇总,其中489.1t/a石墨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口有组织排放,385.9t/a石墨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后通过DA002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则DA001对应石墨粉尘产生量为2.59t/a,DA002对应石墨粉尘产生量为2.05t/a。 项目对石墨加工各工序设备进行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各经过滤筒除尘器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由2根35m高排气筒(TA001、TA002)排放,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97%,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95%,风量55000m3/h,年生产时间1800h,则DA001排气筒对应石墨粉尘排放量0.126t/a,排放速率0.070kg/h,排放浓度1.27mg/m3、DA002排气筒对应石墨粉尘排放量0.099t/a,排放速率0.055kg/h,排放浓度1.00mg/m3。 (2)陶瓷加工粉尘 项目对陶瓷进行切割、CNC加工及研磨过程中会产生陶瓷粉尘,以颗粒物计。本次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表1****中心加工产污系数,粉尘产生系数为5.3kg/t,本项目设置陶瓷切割机4台,陶瓷CNC加工中心4台、陶瓷研磨机床4台,年生产时间1800h。项目年使用陶瓷120t/a,陶瓷加工过程需经过切割、CNC、研磨3道工序,则合计年陶瓷加工量为360t/a。 其中陶瓷CNC加工中心4台、陶瓷研磨机床4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陶瓷切割机4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经过汇总,其中240t/a陶瓷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口有组织排放,120t/a陶瓷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后通过DA002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则DA001对应陶瓷粉尘产生量为1.27t/a,DA002对应陶瓷粉尘产生量为0.64t/a。 项目对陶瓷加工各工序设备进行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各经过滤筒除尘器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由2根35m高排气筒(TA001、TA002)排放,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97%,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95%,风量55000m3/h,年生产时间1800h,则DA001排气筒对应陶瓷粉尘排放量0.062t/a,排放速率0.034kg/h,排放浓度0.62mg/m3、DA002排气筒对应陶瓷粉尘排放量0.031t/a,排放速率0.017kg/h,排放浓度0.31mg/m3。 汇总项目石墨粉尘及陶瓷粉尘预估排放情况,则最终项目DA001排气筒对应粉尘排放量0.187t/a,排放速率0.104kg/h,排放浓度1.89mg/m3、DA002排气筒对应粉尘排放量0.130t/a,排放速率0.072kg/h,排放浓度1.31mg/m3。 (3)金属加工油雾 项目金属CNC加工及线切割下料切削过程需使用切削液辅助进行,采用切削液辅助进行切削工序过程时会产生切削油雾,本次按照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年使用切削液1.5t/a,按照其中挥发性物质(有机脂肪酸)以油雾形式全部挥发,则有机废气产生量按照10%计算,年产生非甲烷总烃总量为0.15t/a,金属CNC加工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油雾由管道负压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油雾净化器处理效率约为90%,则项目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08kg/h,预估油雾排放量极少,基本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粉尘控制:项目对石墨切割及CNC加工、镭射处理及陶瓷切割、陶瓷CNC加工及研磨等产尘工序均采取设备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方式,分别汇入两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日常需加强废气环保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减少无组织粉尘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 滤筒除尘器是一种高效的干式除尘设备,核心通过滤筒滤料的物理拦截、惯性碰撞、扩散吸附及静电作用,实现含尘气体中颗粒物与洁净气体的分离,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焊接、化工、建材等行业。滤筒的滤料(常见材质为聚酯纤维、聚四氟乙烯(PTFE)、玻璃纤维等)具有密集的微孔结构,含尘气体通过时,颗粒物被拦截在滤料表面或内部,洁净气体则穿透排出,气流穿过滤筒时,颗粒物被滤料截留,逐渐在滤筒表面形成一层“粉尘层”。当滤筒表面粉尘层过厚,设备阻力达到设定阈值时,清灰系统启动,常用脉冲喷吹清灰,压缩空气通过喷吹管上的喷嘴,瞬间向滤筒内腔喷射高压气流,使滤料产生剧烈振动,表面粉尘层脱落;滤筒除尘适用于机械加工(金属切削粉尘)、焊接(焊烟)、电子(焊锡粉尘)、化工(粉末原料)、粮食加工(面粉、淀粉)、建材(水泥粉尘)等行业,适用于多种粉尘,但无法处理高温高湿粉尘、粘性强粉尘、气态污染物。 项目含尘气体(石墨加工粉尘)在风机负压作用下进入除尘器箱体,经气流分布板均匀分配至滤筒区域后,穿过滤筒滤料(常见材质为聚酯纤维、PTFE覆膜滤料等),此时滤料通过四种机制捕捉石墨粉尘颗粒: 拦截效应:石墨加工产生的粗颗粒(如>10μm的石墨碎屑),因直径大于滤料微孔孔径,被直接阻挡在滤料表面,无法随气流穿透; 惯性碰撞效应:中等粒径的石墨颗粒(1-10μm)随气流流经滤料微孔时,因气流绕流产生转向,而颗粒自身惯性较大,无法跟随气流转向,撞击在滤料纤维上被捕集; 扩散效应:细粒径石墨粉尘(如PM2.5级石墨微尘)因布朗运动(无规则热运动)偏离气流轨迹,与滤料纤维接触后被吸附,解决细颗粒难捕捉的问题; 静电效应:若选用驻极体滤料或对滤料进行静电处理,滤料表面会带有静电荷,可通过静电引力吸附带电的石墨颗粒(石墨本身具有弱导电性,易产生静电),进一步提升细尘去除效率。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切割、CNC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且滤筒除尘设施操作简单、处理效率高、技术成熟,同时考虑到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石墨粉尘、陶瓷粉尘,非高温高湿粉尘、粘性强粉尘、气态污染物。同时石墨、陶瓷加工粉尘的核心特性为“干性、低粘性、粒径分布广(含细尘)”,与滤筒除尘器的优势高度匹配。因此本项目设置滤筒除尘器用于本项目粉尘去除可行。 结合上述内容,经预测,**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各废气排口均能够达标排放,排放外环境污染物较少,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气处理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油雾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 油雾净化器原理:油雾净化器是一种安装于CNC加工中心、磨床、车床等各类机床,对机械加工中产生的油雾、水雾、粉尘等的环境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净化的专业设备。其原理为当控制器接通电源时,吸雾口产生强大的负压迫使油雾被定向吸入吸雾器内。油雾微粒在油雾净化器内风轮的作用下发生碰撞,微小的颗粒集合成能被控制的较大颗粒,在高效吸雾材料的阻挡下被拦截下来,通过回流口收集并回收,通常这种油雾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经过分析,项目金属CNC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经过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能满足本项目废气处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园区已建成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均进****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县河,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4-2022)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接管标准,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接管****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过滤。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处理厂的接管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够满****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综上可知,项目废水接****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3、噪声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达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机油、滤渣、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环卫处置。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9513 | |
| 传真: | 0551-****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路与迎松****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庐城镇长三角视听装备产业园四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郁青****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约2560平方米,租赁长三角视听装备产业园四号厂房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厂房7506.18平方米,购置线切割机、****中心、投影仪、车床三坐标、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等设备,建立石墨、金属、陶瓷3种类型产品加工生产线,形成年产1000套陶瓷制品、4500套离子注入机配件(金属+石墨制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石墨加工粉尘、陶瓷加工粉尘,不涉及金属加工粉尘。项目通过对各加工设备密闭设置,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废气,经滤筒除尘器装置处理后进入2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各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金属CNC加工使用切削液,产生的油雾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气具体产生情况分析如下: (1)石墨加工粉尘 项目对石墨进行切割、CNC加工及镭射表面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石墨粉尘,以颗粒物(炭黑)计。本次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表1****中心加工产污系数,粉尘产生系数为5.3kg/t,本项目设置数控石墨切割机4台,小石墨切割机4台,石墨CNC加工中心46台、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4台、石墨车床3台,年生产时间1800h。项目年使用石墨250t/a,石墨加工过程需经过切割、CNC、镭射表面处理、车床加工4道工序,其中一半石墨需进行车床加工,其他工序所有石墨均需要处理,则合计年石墨加工量为875t/a。 其中石墨CNC加工中心21台、石墨镭射表面处理机4台、石墨车床3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数控石墨切割机4台,小石墨切割机4台,石墨CNC加工中心25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经过汇总,其中489.1t/a石墨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口有组织排放,385.9t/a石墨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后通过DA002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则DA001对应石墨粉尘产生量为2.59t/a,DA002对应石墨粉尘产生量为2.05t/a。 项目对石墨加工各工序设备进行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各经过滤筒除尘器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由2根35m高排气筒(TA001、TA002)排放,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97%,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95%,风量55000m3/h,年生产时间1800h,则DA001排气筒对应石墨粉尘排放量0.126t/a,排放速率0.070kg/h,排放浓度1.27mg/m3、DA002排气筒对应石墨粉尘排放量0.099t/a,排放速率0.055kg/h,排放浓度1.00mg/m3。 (2)陶瓷加工粉尘 项目对陶瓷进行切割、CNC加工及研磨过程中会产生陶瓷粉尘,以颗粒物计。本次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表1****中心加工产污系数,粉尘产生系数为5.3kg/t,本项目设置陶瓷切割机4台,陶瓷CNC加工中心4台、陶瓷研磨机床4台,年生产时间1800h。项目年使用陶瓷120t/a,陶瓷加工过程需经过切割、CNC、研磨3道工序,则合计年陶瓷加工量为360t/a。 其中陶瓷CNC加工中心4台、陶瓷研磨机床4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陶瓷切割机4台产生的粉尘经过管道收集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经过汇总,其中240t/a陶瓷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1#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1)后通过DA001排放口有组织排放,120t/a陶瓷加工量产生的粉尘进入2#滤筒除尘器处理(TA002)后通过DA002排放口有组织排放,则DA001对应陶瓷粉尘产生量为1.27t/a,DA002对应陶瓷粉尘产生量为0.64t/a。 项目对陶瓷加工各工序设备进行密闭设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各经过滤筒除尘器装置(TA001、TA002)处理后由2根35m高排气筒(TA001、TA002)排放,密闭集气管道收集效率97%,滤筒除尘器处理效率95%,风量55000m3/h,年生产时间1800h,则DA001排气筒对应陶瓷粉尘排放量0.062t/a,排放速率0.034kg/h,排放浓度0.62mg/m3、DA002排气筒对应陶瓷粉尘排放量0.031t/a,排放速率0.017kg/h,排放浓度0.31mg/m3。 汇总项目石墨粉尘及陶瓷粉尘预估排放情况,则最终项目DA001排气筒对应粉尘排放量0.187t/a,排放速率0.104kg/h,排放浓度1.89mg/m3、DA002排气筒对应粉尘排放量0.130t/a,排放速率0.072kg/h,排放浓度1.31mg/m3。 (3)金属加工油雾 项目金属CNC加工及线切割下料切削过程需使用切削液辅助进行,采用切削液辅助进行切削工序过程时会产生切削油雾,本次按照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年使用切削液1.5t/a,按照其中挥发性物质(有机脂肪酸)以油雾形式全部挥发,则有机废气产生量按照10%计算,年产生非甲烷总烃总量为0.15t/a,金属CNC加工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油雾由管道负压收集后再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油雾净化器处理效率约为90%,则项目年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08kg/h,预估油雾排放量极少,基本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无组织粉尘控制:项目对石墨切割及CNC加工、镭射处理及陶瓷切割、陶瓷CNC加工及研磨等产尘工序均采取设备密闭+负压集气+管道收集方式,分别汇入两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日常需加强废气环保设施定期维护,确保减少无组织粉尘外排。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 滤筒除尘器是一种高效的干式除尘设备,核心通过滤筒滤料的物理拦截、惯性碰撞、扩散吸附及静电作用,实现含尘气体中颗粒物与洁净气体的分离,广泛应用于机械加工、焊接、化工、建材等行业。滤筒的滤料(常见材质为聚酯纤维、聚四氟乙烯(PTFE)、玻璃纤维等)具有密集的微孔结构,含尘气体通过时,颗粒物被拦截在滤料表面或内部,洁净气体则穿透排出,气流穿过滤筒时,颗粒物被滤料截留,逐渐在滤筒表面形成一层“粉尘层”。当滤筒表面粉尘层过厚,设备阻力达到设定阈值时,清灰系统启动,常用脉冲喷吹清灰,压缩空气通过喷吹管上的喷嘴,瞬间向滤筒内腔喷射高压气流,使滤料产生剧烈振动,表面粉尘层脱落;滤筒除尘适用于机械加工(金属切削粉尘)、焊接(焊烟)、电子(焊锡粉尘)、化工(粉末原料)、粮食加工(面粉、淀粉)、建材(水泥粉尘)等行业,适用于多种粉尘,但无法处理高温高湿粉尘、粘性强粉尘、气态污染物。 项目含尘气体(石墨加工粉尘)在风机负压作用下进入除尘器箱体,经气流分布板均匀分配至滤筒区域后,穿过滤筒滤料(常见材质为聚酯纤维、PTFE覆膜滤料等),此时滤料通过四种机制捕捉石墨粉尘颗粒: 拦截效应:石墨加工产生的粗颗粒(如>10μm的石墨碎屑),因直径大于滤料微孔孔径,被直接阻挡在滤料表面,无法随气流穿透; 惯性碰撞效应:中等粒径的石墨颗粒(1-10μm)随气流流经滤料微孔时,因气流绕流产生转向,而颗粒自身惯性较大,无法跟随气流转向,撞击在滤料纤维上被捕集; 扩散效应:细粒径石墨粉尘(如PM2.5级石墨微尘)因布朗运动(无规则热运动)偏离气流轨迹,与滤料纤维接触后被吸附,解决细颗粒难捕捉的问题; 静电效应:若选用驻极体滤料或对滤料进行静电处理,滤料表面会带有静电荷,可通过静电引力吸附带电的石墨颗粒(石墨本身具有弱导电性,易产生静电),进一步提升细尘去除效率。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切割、CNC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且滤筒除尘设施操作简单、处理效率高、技术成熟,同时考虑到项目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石墨粉尘、陶瓷粉尘,非高温高湿粉尘、粘性强粉尘、气态污染物。同时石墨、陶瓷加工粉尘的核心特性为“干性、低粘性、粒径分布广(含细尘)”,与滤筒除尘器的优势高度匹配。因此本项目设置滤筒除尘器用于本项目粉尘去除可行。 结合上述内容,经预测,**后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各废气排口均能够达标排放,排放外环境污染物较少,能够满足本项目废气处理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2)油雾污染治理设施可行性: 油雾净化器原理:油雾净化器是一种安装于CNC加工中心、磨床、车床等各类机床,对机械加工中产生的油雾、水雾、粉尘等的环境污染物质进行收集和净化的专业设备。其原理为当控制器接通电源时,吸雾口产生强大的负压迫使油雾被定向吸入吸雾器内。油雾微粒在油雾净化器内风轮的作用下发生碰撞,微小的颗粒集合成能被控制的较大颗粒,在高效吸雾材料的阻挡下被拦截下来,通过回流口收集并回收,通常这种油雾净化装置的净化效率可以达到90%以上。经过分析,项目金属CNC加工过程产生的油雾经过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能满足本项目废气处理的要求。 2、废水 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及清洗废水,清洗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职工生活污水、****园区已建成的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最终均进****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县河,项目废水经处理后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半导体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4-2022)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1中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接管标准,可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接管****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隔油沉淀+过滤。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设备配套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处理厂的接管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能够满****处理厂的接管要求。 综上可知,项目废水接****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 3、噪声 本项目通过设备减振、车间隔声、风机隔声罩等,达到隔声降噪的效果。 经采取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机油、滤渣、废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含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及废边角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环卫处置。 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暂存场所防水、防晒、防风、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9513 | |
| 传真: | 0551-****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路与迎松****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