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6-04-13 | |
| ,, | 有效性:有效 |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关于****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金属结构件产品加工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高新区西河路46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年4月13日 |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利用现有厂区内2#厂房和3#厂房内空置区域,总使用面积约1756m2,新增2条聚脲喷涂线、1条喷粉线,主要工程内容为:依托现有3#生产厂房空置区域(占地面积约1256m2),新增喷粉前处理、喷粉系统等设施;依托现有2#生产厂房空置区域(占地面积约500m2),新增聚脲喷涂系统等设施。对现有生产线金属结构件进行喷涂加工,配套建设安全环保等设施。主要购置聚脲喷涂系统、板框压滤机、循环水泵、水洗槽、燃气加热炉、自动喷粉系统等设备。年喷涂加工21.83万套金属结构件。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仅在现有3#厂房内北部空置区域、2#厂房内东**空置区域进行生产设备、附属设施、环保设施等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活动。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为设备安装引起的噪声。施工的时间较短,且施工安装区域集中在现有厂区2#厂房、3#厂房内部,对区域环境影响效果不显著。 二、运营期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3#厂房喷粉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喷粉废气、喷粉烘干废气及2#厂房聚脲喷涂线聚脲喷涂废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密闭收集后通过新增的1根排气筒DA006排放;喷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配套的“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入新增的1根26m高1#排气筒(DA008)排放;喷粉烘干废气通过经密闭负压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入新增的1根26m高1#排气筒(DA006)排放;聚脲喷涂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配套的“水帘除尘喷淋+干式过滤器+过滤棉”预处理后再通过新增的1套“一级碳纤维吸附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6m高2#排气筒(DA009)排放。极少量喷粉前处理酸性废气经“全密闭+槽边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酸雾喷淋塔处理排放,车间内加强通风。 2、废水 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有水帘喷淋废水、喷粉前处理废水(热水洗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脱脂清洗废水、硅烷化废水、纯水洗废水),新增废水一并进入****处理站(300m3/d)处理,达标****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苏家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75~85dB(A)之间,由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经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并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因此,本项目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包装(未破损)、塑粉废包装、废包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塑粉废包装、废包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收集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工业固废间,****物资部门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未破损)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脱脂沉渣、化学品废包装(破损)、聚脲废渣、水帘除尘废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污泥,脱脂沉渣、化学品废包装(破损)、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废油桶、废弃劳保用品及污泥统一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聚脲漆渣及水帘除尘漆渣未做危废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处置,统一收集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开展验收前组织危废鉴定识别废漆渣固体废物类别,待确定为危险废物后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鉴定为非危废时统一收集存放在一般工业固废间并定期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9513 | ||
| 传真 | 0551-****2851 | 通讯地址 | 庐城镇**路与迎松****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