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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2026年海水养殖区、重要**及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遴选公告
根据《2026年**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其他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县海水养殖区、重要**及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我局计划开展该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6年海水养殖区、重要**及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根据我方提供的监测点位清单开展水质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的频次为:海水养殖区、重要**,按年度开展,一年1次;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近岸海域,分上下半年监测,一年2次;采样按最新的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具体监测的点位及指标详见附件。
三、工作期限
在签订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监测工作,并定期将相关结果****监测站。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满足监****实验室,规避监测项目间的交叉污染,实验室须通过环评和验收。
3、投标人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认证证书,且监测项目除海况、天气现象外均在资质范围内。
4、投标人在**省****实验室,****实验室环评及验收手续。
5、高级或中级职称人数不少于2 人;实验室分析和采样人员需实行100%持证上岗。
6.投标单位近三年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厅的通报批评。
五、工作经费:30000.0元整,超过此经费预算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注:只受理现场报名,不受理材料邮寄。
六、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生态环境厅通报批评的书面声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报价函(须写明报价下浮率及报价下浮后的费用金额,且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20%,超出此区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以上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
七、选聘办法
1.选聘工作由选聘人对报名并提交选聘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2.①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②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③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若第三方服务机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取业绩优者为中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标书代写
3、中选结果****人民政府网公示1天。
4、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第三方环保机构签订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4月29日,8:00-11:30,14:30-17:30。
2.地址:**县石碌镇人民北路236号昌****环境监测站。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
十、选聘人
昌****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898-****2240
附件:**县2026年海水养殖区、重要**及海水养殖集中取排水设施项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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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