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一、采购需求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招标 |
由于蔬菜包供应商不满3家,为确保供应商满足“2+1”配送模式,现补充招标1家供应商;另外备选1家(第二名备用)。每轮配送时间为2周,每轮评比排名末位的供应商调整至最后一名,由排名第3名供应商补位配送,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出现因质量等违反合同问题或自愿退出时,由备用的第1家供应商替补供应。 此次招标结果计划使用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3月23日。合同签订后甲方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甲方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 |
1、此次招标为果蔬类,包含水果、蔬菜、干菜、干果、豆制品、谷物类 2、配送时间为每日配送,中标(入围)副食品供应商对甲方验收与《副食品质量及验收标准》不一致的副食品,当日应及时作出退货和补货处理。 3、下浮率执行: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或者等于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成交)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
2026年5月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二、公示时限
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1日。
三、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181****5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