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万达项目
工程地点:**市**区金武快速路以北,**路东侧
工程概况:****万达二期总建筑面积 136082.33㎡,其中地上约99429.07㎡,地下 40542.38㎡(其中人防建筑面积 7972.82㎡);地上包括4栋高层住宅(25F,建筑高度73.35m/27F,建筑高度79.15m)、5栋小高层(11F,建筑高度 32.25m/11F,建筑高度 32.75m)、6栋多层(6F,建筑高度 17.9m),配套商业、物业、社区服务综合用房,共 2层,建筑高度 9.625m;其它为配套小区变及地下车库。
二、当前工程形象进度概况简述:
2.1、已完工部分:1#楼、2#楼、3#楼、4#楼、5#楼、9#楼、15#楼及S1#商铺已完工且交付,12#楼、13#楼、14#楼(10F-11F)主体施工至6F层。
2.2、本次招标范围:地库,6#楼、7#楼、8#楼、10#楼、11#楼(1F-11F),12#楼、13#楼、14#楼(6F-10F、11F),建筑面积约6万平。
三、面积指标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四、开发节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五、入围基本条件:
| 序号 |
评审项目 |
预审标准 |
提供的审查文件 |
| 1 |
成立年份 |
截止至公告发布日期不少于5年 |
公司简介 |
| 2 |
注册资金 |
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或不低于招标标的额 |
营业执照 |
| 3 |
平均年营业额 |
近3年平均年营业额:5000万元及以上 |
财务报表 |
| 4 |
资质等级 |
满足国家规定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建筑工程; |
资质证书 |
| 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合法并在有效期内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6 |
类似项目经验 |
近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要求:同招标规模类似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 |
近3年作为独立中标人成功和实质上完成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 |
| 7 |
主要人员 |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满足国家资质标准; 拟派项目经理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公司固定职员,提供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2、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3 、管理过不少于2个类似项目; 4、具有五年以上的从业经验。 |
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
| 8 |
履约情况 |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超过半年以上未完成执行的记录不超过3条,且不存在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记录,****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亦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天眼企业查询截图 |
六、资金要求:考察时如实沟通项目实际工期、现金流等情况,并由意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书面回复如下基本条件,具体如下:
a、****二期(二批次)共计约6万M2(共8栋,含三栋主体结构已基本封顶并拟于28年12月底交付),开发周期30个月,分3批开发,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以招标方式竞标;
七、总承包商施工阶段的工程款支付 :
1.1 工程款支付方式: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工程付款为按工程节点付款。
1.2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无预付款。
1.3 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支付:总承包商应在业主支付前按业主要求开具实际付款金额100%的合法发票。 依据确定的总承包商施工工程合同价款,按约定的工程节点进行支付。施工图纸包干总价补充协议签订后,工程进度款比例上调5%。进度款支付前,需提交上期付款对应已完 工程的验收资料。
1.3.1 地库工程款支付(有多个分期的,工程款可按分期分别支付):
1.3.1.1 结构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含±0.00顶板,车库部分), 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总承包商至地下工程已完产值的30%;
1.3.1.2 砌筑、抹灰工程全部完成(除不具备条件的)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地下工程已完产值的30%;
1.3.1.3 机电工程安装完成,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总承包商至地下工程已完产值的35%;
1.3.1.4 地下室整体实际竣工,完成“四方(总承包商、监理、设计、业主)验收”,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70%。
1.3.2 地上主体工程款支付(可按单体工程进行支付):
1.3.2.1 本主体结构封顶(含顶板、炮楼、花架),经业主、 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本主体工程已完产值的 60%;
1.3.2.2 本主体砌筑、抹灰工程完成50%,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本主体工程已完产值的60%;
1.3.2.3 本主体砌筑、抹灰工程完成100%,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本主体工程已完产值的60%;
1.3.2.4 本主体机电工程安装完成,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 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本主体工程已完产值的65%;
1.3.2.5 本主体外装工程完成后(脚手架拆除完毕),经业主、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30日内,业主累计支付总承包商至本主体工程已完产值的65%。
1.3.3 由于总承包商原因应承担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各种应扣款项, 业主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在总承包商支付该款项或者业主在对总承包商 应付未付款中扣留该部分款项后,由业主向总承包商开具收据,同时,不能因为业主扣留该部分款项导致最终结算时总承包商对业主少开发票。
1.3.4单体实际竣工,完成“四方(总承包商、监理、设计、业主)验收”,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70%。
八、竣工结算阶段工程款的支付
1.1总承包商提供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且符合业主、政府质检****档案馆确定的验收及归档标准,并配合业主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备案完成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80%。
1.2总承包商向业主提交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经业主书面确认后21日内,业主支付至经双方确认的调整后合同价款(总承包商施工部分的合同价款)的88%。
1.3在本工程移交前,总承包商需针业主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承诺项清单要求,在限定次数或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总承包商完成上述整改、经业主验收通过,并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后,业主支付竣工结算价款的剩余部分(质保金除外),即业主支付至总承包合同竣工结算总价的 97%。
1.4以上各项工程付款前承包商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当地税务机构认可并符合业主要求的发票,发票抬头须与合同签订客户名称一致;付至结算总价的97%时,须提供结算总价的全额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支付一切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026-05-20 17:30:00
联系人:杨荣 联系电话:187****7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