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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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04-27 10:00:00
公告
公告标题:**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
公告内容:

**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

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JXSNWZ-JX-01

1.3 采购人:****。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

1.6 采购项目概况:**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设备租赁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汽车式起重机25t吊车。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供货(具体时间以买方实际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施工作业区。

2.4 设备质量标准: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及企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特定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具有有效合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具备供应招标设备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提供开户行许可证及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出具2023至2025年内至少1个相关设备租赁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公示黑名单中。

(5)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确认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4月27日10时00分至2026年4月30日10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确认参与本项目的询比采购,下载采购文件。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标书代写

6.1 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合同主要条款

8.1 付款条件: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月20日前,甲方给乙方提供上个月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机械设备使用情况表,乙方据此给甲方办理结算,若因甲方未能按要求给乙方提供结算资料,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少结算、推迟结算、少支付、推迟支付)由甲方承担,甲方需对每期的结算单进行签字和盖章确认;结算后 60 日内,乙方支付相应租金,支付比例为上月结算额的 97 %,待租赁期届满或机械设备完成退场后,办理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

8.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 。

9.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交****公司审计监察部

举报电话: 182****7377

举报邮箱:****@qq.com

11. 其他

/ 。

12.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工业园红光作业区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188****2201)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税率 单位
1 汽车起重机 25-30t 13%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27
招标公告
江西红光国际港集装箱公铁水联运综合枢纽项目汽车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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