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及其他事项审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废标公告
****受****的委托,就****财务及其他事项审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财务及其他事项审计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商示财框架采购-2026-3;
3、招标编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最高限制单价:0元。
二、征集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征集公告于2026年03月27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1、评审时间:2026年04月21日
2、评审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李东亚、王茹楠、张宁、王舒、李安格(业主代表);
四、废标原因
在资格审查阶段: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程序和标准分别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审查,其中北****事务所(特****分所因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条件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
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了符合性评审,****事务所(普通合伙)、****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普通合伙)未按征集文件要求上传主体库对应位置,****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文件非联合体承诺书不符合征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原件扫描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上传主体信息库,5家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评审。
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入围供应商的数量为5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4家供应商,无法评审出5家入围供应商,评审不再继续。本项目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废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联系方式
征集人:****
地 址:**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0-****65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经三路与****银行大厦21层
联系人:李海鹤
联系方式:150****9295、0371-****3926
监督单位:****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市豫苑路与侯恂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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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