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百色-德保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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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4-21 10:10

****:

报来《****关于审批**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百林函〔2026〕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全面提升**市森林火灾预防、监测、应急处置及物资保障综合能力,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切实筑牢桂西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守护**生态**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建设**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

三、建设地点

**区、**区、**县、**市、**县、**市、**县、**县、**县、**县、**县、**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本项目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营房2座(配套铺装硬化4553.61㎡、附属设施)、门卫室1座、围墙1处、靠前驻防营房13座、物资储备库10座、训练场12处、瞭望塔8座并配套塔路、检查站27****检查站16处、简易检查站11处)、卡口1047处、蓄水池238座(中型蓄水池201座、大型蓄水池37座)、布设水管管道79.49km(供水管道59.49km、送水管道20km);****检查站4处、瞭望塔3座并配套塔路。

(二)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不包括国家禁止建设的内容。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一)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1615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952.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4.17万元,预备费769.32万元。

(二)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财政资金。

(三)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采购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支撑文件

(一)用地选址意见

1.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2.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3.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4.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5.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6.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7.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那自然资函〔2026〕98号);

8.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9.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10.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11. 《隆******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

12. 《******局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意见》(西自然资函〔2026〕179号)。

(二)资金承诺函

《****财政局关于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有关要素保障的承诺函》

(三)不需节能审查的说明

《****委员会关于**壮族自治区**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不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说明》。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四)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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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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