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公开分类 | |
| 发布单位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文 号 | 主题词 |
各有关供应商:
为保障********中心新址顺利启用,营造安全、健康、环保的办事服务环境,切实守护办事群众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现对室内空气治理(甲醛及其他有害气体)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心室内空气治理项目
2. 采购单位:****
3. 项目地点:********中心新址(云东路8弄168号)
4. 治理面积:以现场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
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全部空气治理、通风散味及复检工作,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6.项目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7. 质量标准:治理完成后,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I类标准,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氨等有害气体浓度达标,无刺激性异味,治理效果长效稳定。
8. 质保要求:空气治理服务提供不少于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复检(特别是6-8月份)出现空气质量反弹,供应商无偿提供治理至达标。
二、采购及服务内容
(一)核心治理范围
****服务大厅、颁证大厅、等候休息区、办公区、档案室、卫生间、走廊等全部室内公共区域及功能用房,针对墙面、地面、吊顶、家具、软装、门窗等全方位开展除甲醛及有害气体治理。
(二)具体服务要求
1. 施工前对室内家具、设备、墙面进行专业防护,避免施工造成损坏;
2. 采用环保、无毒、无二次污染的专业治理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环保检测报告,严禁使用违规有害药剂;
3. 采用科学施工工艺,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空气净化治理,彻底清除甲醛、苯系物、TVOC等室内有害污染物;
4. 治理完成后配合开展第三方权威空气质量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
5. 提供施工后现场清理、通风指导等配套服务,保障场地整洁完好;
6. 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复检、售后维护服务,响应及时、处置高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室内空气治理、环保工程、甲醛治理等相关服务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环保及质量相关投诉处罚记录;
3. 具备专业空气治理施工团队、合格治理设备及环保产品,拥有同类公共场所空气治理服务案例;
4. 承诺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文明安全施工;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治理服务。
四、报价文件要求
1. 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施工、产品、检测、售后、运输等全部费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 治理产品合格证书、环保检测报告、施工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4. 分项报价清单、空气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工期承诺、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
5. 近2年同类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空气治理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价截止及报送要求
1. 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17时00分(**时间)
2. 报送方式:文件密封报送,封面注明“********中心空气治理(除甲醛)项目报价文件”、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 报送地址:**市**区湘溪路54号
4. 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资料不全的报价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踏勘。
六、评审办法
在所有供应商资格、施工方案、服务标准、质量承诺均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凯丽
联系电话:152****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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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