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福宁湾(A-11号宗地、A-13号宗地)项目土地收储工作、确定该宗土地收储补偿价格,****储备中心****中心)决定公开征集取具备相应资质、专业能力强、信誉良好、服务高效的评估机构,承担福宁湾土地收储的评估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定要求,开展福宁湾土地收储项目的评估工作。
(二)征集入围有效期: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8日止(7个工作日)。
(三)工作地点:**县。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取得有效期内省级自然**主管部门土地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三)年检合格的土地评估机构;
(****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五)注册有不少于2名持有土地估价资格证书的估价师;
三、需提交的资料
1.**县土地评估机构报名登记表(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省级自然**主管部门备案文件(复印件);
5.土地估价师身份证、注册证明材料、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http://public.****.cn)估价师及企业公示信息截图、本年度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6.指定联系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本年度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
7.评估机构和评估师近****行业协会证明(原件)。
以上材料每页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因企业提供材料有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征集入围。
四、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人需于2026年5月8日16时前,将报名资料现****中心(国资大楼8层808室),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接收。
五、征集结果及公示
土地评估机构征集入围后,****中心将根据工作需要,5月11日下午15时30分,****中心(国资大楼9层909室)从入围的土地评估机构中摇号抽取1家土地评估机构作为福宁湾土地收储项目的评估实施机构。
****公司****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日3天。
六、土地评估费用
本项目土地评估费用3万元。
七、评估时限
入选的评估机构在选定后,****中心提供评估项目所需的资料,从递交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评估工作。
八、其它事项
(一)土地评估机构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管理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二)土地评估机构需承诺严格遵守廉政、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标人的商业秘密、评估标的相关信息及评估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联系人:俞先生,联系电话:139****1255;
郭女士,联系电话:186****8221。
附件:**县土地评估机构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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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