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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2016年第7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非金属矿物制品分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