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托养中心)项目无障碍及卫生间设施设备(重新招标)
补充文件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样品清单:
| 坡道扶手 |
1、内置铝合金龙骨,外层包裹软树脂,呈咖啡色; |
| 楼梯沿墙扶手 |
1、内置铝合金龙骨,外层包裹软树脂; 5、定制专业支撑托架式固定墙面 |
修改为:
| 坡道扶手 |
1、内置铝合金龙骨,外层包裹软树脂,呈咖啡色; |
| 楼梯沿墙扶手 |
2、内置铝合金龙骨,外层包裹软树脂; 5、定制专业支撑托架式固定墙面 |
2、原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十五、违约责任:“4.本项目****托养中心项目,须办理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乙方对项目现状充分认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备设施,项目竣工后协助甲方办理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调整。项目认定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至100%,如项目认定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失败,并且在整改后(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仍不能认定三星的,合同尾款作为违约金一次性扣除”。
修改为“4.本项目****托养中心项目,须办理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乙方对项目现状充分认知,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无障碍设备设施,项目竣工后协助甲方办理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由此产生的一切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价内综合考虑不再调整。项目认定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至100%,如项目认定无障碍环境三星认证失败,并且在整改后(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仍不能认定三星的,合同尾款作为违约金一次性扣除”
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盖章) 2026年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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