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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办:
你办《关于上报〈**楼山吉深4-10平台“3.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办发〔2025〕40号)收悉,经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对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对涉及行****管理部门依法办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企业要认真级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此批复
附件:**楼山吉深 4-10平台“3.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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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