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关于给予横县乐村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横县乐村淘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备案的通知

审批
广西-南宁-横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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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关于给予**乐****公司**乐村淘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0 21:42

横发改备案﹝2015﹞ 号

关于给予**乐****公司**乐村淘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备案的通知

**乐****公司:

****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建设**乐村淘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备案的报告》及有关材料,依据《**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给予该项目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乐村淘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开发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鼓励类第三十五条(即三十五 邮政业 5、城乡快递营业网点、门店等快递服务网点建设)规定。项目编码为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属于个人投资。

三、项目拟建地址:**县域内。

四、拟建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中心,****中心,一个**特色农产品主题馆,17****中心,发展255****体验店,一个乐村淘“乐创客”孵化基****培训中心。

五、拟建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050万元,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

六、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发生变更,建设规模、总投资超过原备案批复30%以上的,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七、本备案文件仅用于证明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环境保护、国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商务、银行等部门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按照职能分工,对项目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和办理相关手续。

八、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但项目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15年11月 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办公室 2015年11月 日印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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