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2026年第一批次增减挂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4-27 13:49 至 2026-05-12 13:4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4336.97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镇金刚西**侧、明槐中大街西侧 | |||
| 经度 | 116.694343 | 纬度 | 38.046485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3-13 至 2026-04-27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孔祥伟 | 单位联系电话 | 158****4052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易景检测****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色 浑浊度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钠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敬埔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3****38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郗凤林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7****2887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明槐南大街53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县2026年第一批次增减挂地块位于**市**县**镇金刚西**侧、明槐中大街西侧,地块面积4336.97平方米,****中心坐标为:东经116.694343°、北纬38.046485°,地块四至范围:东侧为民居,西侧为道路,南侧为林地,北侧为耕地。 本次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2012年至今地块内东**为住宅,其余区域为耕地和道路。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地块内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位,4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共采集了11个土壤样品(含1个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平行样),样品由易景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2026年4月10日至4月13日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本次钻探工作由******公司人员配合完成,现场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由易景检测****公司采样人员配合进行,采样过程严格按照取样规范进行操作,土壤样品采集、记录、****实验室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根据土壤检测结果,检出项有汞、砷、铜、镍、铅、镉、石油烃(C10~C40)、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间,对二甲苯、乙苯、pH,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pH无明显异常点位,其余项均未检出。 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间,对二甲苯、乙苯检出样品分别为S1-0.4、S1-2.0、S1-2.0N,分析认为可能由于施工机械堆放过程中机油跑冒滴漏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导致苯系物存在微量检出,检出值远小于GB36600-2018中一类筛选值。 根据地下水检出结果,检出项有色度、浊度、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氟化物、汞、砷、铝、锰、铁、铜、锌、镉、铅、钠。 其中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其余因子均满足GB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 本次调查收集到《**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项目区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024.7)中地下水检测数据,该报告地下水检出结果为“根据地下水检出结果,检出项有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亚硝酸盐氮、氟化物、氯化物、氨氮、锰、锌、钠、铜、铝、镉、镍、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浊度,其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钠、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的三类标准限值”。 项目地块与**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工矿废弃地复**用项目区1号地块超标因子基本一致,经对比分析认为,项目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常规项目色度、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钠超出三类标准限值是原生地质原因,不是污染所致,项目地块不是污染地块。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不会对人体造成健康风险,根据地块调查程序,本地块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本地块的调查工作就此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