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院扩建项目一期地块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60天 | 公示时间 | 2026-04-27 13:55 至 2026-06-26 13:55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1389.12 | |||
| 地块规划用途 | 高等教育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学院以东、屏阳路以南 | |||
| 经度 | 113.336168 | 纬度 | 34.548654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3-25 至 2026-04-23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胡工 | 单位联系电话 | 182****2213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5****5802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主任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0371-****062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西大街西段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地块调查范****学院扩建项目一期地块,调查面积为1389.12m2,****学院以东,屏阳路以南,调查四至范围: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36168°,北纬34.548654°。调查四至范围:**耕地、****学院、南至耕地、北至屏阳路。 根据《**市城市**B-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图则》及《****政府关于**市城市**B-0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政文〔2024〕51号),****学院扩建项目一期地块面积为1389.12m2,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101/T 176-2025),第一章,适用范围与定义“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中,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调查”。故本次调查地****学院扩建项目一期地块,其用途由耕地及农村道路拟变更为高等教育用地,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原地类为耕地及农村道路,规划用途为高等教育用地。 调查地块2020年底之前为耕地,2020年底建成**名苑施工项目部,现状为**名苑施工项目部、空地。地块内存在紧邻地块整体地势北高南低、东西高中部低。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调查地块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进行污染识别,地块历史上为耕地,现为**名苑施工项目部、空地,经分析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主要的污染源有历史上存在****养殖场,现已停产拆除。经产排污分析,周边污染源对项目地块基本不构成影响。 调查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重要公共场所等,调查表明地块及周边的企业对这些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101/T 176-2025)中的工作程序,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污染识别结果,可得出本次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企业对地块基本不存在污染的可能,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