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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学校饮用水项目
遴选公告补遗文件
遴选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度学校饮用水项目
各潜在参选人
现就本项目遴选公告“3、资格要求”的3.1,“4、遴选文件获取”、“5、响应文件的递交”澄清/更正如下:
一、澄清 / 更正事项
1. 原遴选公告“3.1参选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现更正为:3.1参选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原遴选公告“4.1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
现更正为:4.1凡有意参加遴选者,请于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下同)
3. 原遴选公告“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04月28日15时00分,地点为****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04月29日15时00分,地点为****一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以上要求以变更后内容为准,原遴选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遴选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