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04-27 14:11 |
| 名 称: | ****政府 关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 晋政征地公告〔2026〕2号 | ||
| 文号: | 关键字: | 用地,**,公告,征收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及批准用途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云政土复〔2026〕53号
(三)批准时间:2026年2月13日
(四)批准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和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第四、****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第二、****小组;****办事处****委员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小组,****委员会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小组。
(二)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委员会、****委员会、****委员会;****办事处****委员会、****委员会。
(三)被征收土地面积和地类: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6.1758公顷,其中农用地6.1021公顷(耕地4.0211公顷、园地0.8119公顷、林地0.1353公顷、草地0.5417公顷、其他农用地0.5921公顷),建设用地0.0736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按照《******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共涉及**区1个征地区片9种地类(水田、水浇地、旱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Ⅰ区片,标准为水田270.0000万元/公顷、水浇地225.0000万元/公顷、旱地225.0000万元/公顷、园地225.0000万元/公顷、林地213.7500万元/公顷、草地213.750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213.7500万元/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25.00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13.7500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
(三)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该批次征收土地未涉及被征地农民个人,无需安置农业人口。
四、公告方式、时间及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由**市**区****第四、****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第二、****小组;****办事处****委员会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小组,****委员会第三、第四、第六、第七、****小组公示栏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如对本公告所属的《关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53号)(附件1)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2.**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联系人及电话:******局 0871-****3308
地 址:**市**区永乐大街416号
****政府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关于**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附件2 **区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