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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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编号: HT-****/1-001

二、原合同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变更条款号: 合同第七、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

六、合同变更内容: 原合同第七条付款方式 “合同一年一签,物业服务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月度支付,先做后付,在每月后30日前(节假日顺延)支付上一月物业管理服务费90%部分(根据《****税务局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如有扣分的,在上一月90%管理费中扣除),其余10%部分在下一年度第一个月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一次性结清(年度考核结果为每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特殊情况可延后支付”修改为“按月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同款,支付同时扣除因考核未达标而产生的款项(若有)。第一次至第十一次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合同支付乙方合同金额8.33%的款项,即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贰佰捌拾捌元整 (¥:113288元) ;第十二次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合同支付乙方合同金额8.37%的款项,即人民币壹拾壹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整 (¥:113832元)。”2025年8月至2026年2月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月结算的金额合计为79016元,于该合同签订后由乙方一次性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合同。

七、合同变更日期: 2026-04-27

八、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2026-04-27

九、原合同附件:

十、变更后的合同附件

十一、查看原合同公告

免责声明:****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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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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