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徽城镇小梅口拟建拆迁安置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安徽-黄山-歙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 **徽城镇小梅口拟建拆**置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徽城镇小梅口拟建拆**置区

(2)占地面积:18617.6m2

(3)地理位置:**省**市**徽城镇鲍川村

(4)土地使用权人:****中心

(5)土地利用现状:耕地

(6)未来规划: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7)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勘察院有限公司

(8)土壤检测单位:****

(9)调查缘由:①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②《****生态环境厅 ******厅 ****建设厅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的通知》(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建设用地用途****学校、养老、医疗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5月25日。本次调查地块为**徽城镇小梅口拟建拆**置区,地块位于**省**市**徽城镇鲍川村。《关于请求对**江流域防洪(泄洪)治理工程(徽城段)小梅口拆**置区项目提出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意见的函》,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徽城镇小梅口拟建拆**置区,规划用地面积为27.24亩,规划用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依据《关于**2025年第33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黄政地〔2026〕1号),****政府完成了调查地块的收储工作,征收农民集体耕地及建设用地,要求按呈报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同时对被征集体或个人进行了补偿,地块被征后未出让。调查地块历史沿革为耕地、****工厂。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合收集的资料信息,现阶段地块内主要用途以耕地为主,中部区域为中国水利****公司****加工场。地块外西北侧为塘坞居民区,东北侧为方家坞居民区。现场没有发现构筑物、储槽与管线;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无排水管以及污水池;未发现固体废物的堆放等。地块和相邻地块主要为耕地和居住用地,均不存在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以及电镀、化工、造纸、制革、金属表面处理、医药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活动,以及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生产、使用和贮存活动等。

三、现场快检设备辅助调查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环境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技术导则要求布设土壤污染物快速筛查监测点,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8617.6m2,对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布设28个点位;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监测点位;本次调查共采集29个土壤污染物快速筛查监测点。采集表层土壤(0~0.5m)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PID)和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RF)现场进行分析。

本地块未来规划为小梅口拟建拆**置区,规划用地类型属于《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居住用地(07)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因此,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应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土壤污染物快速筛查委托****监测了29个土壤污染物快速筛查监测点,共分析了8种重金属(砷、镉、铬、铜、铅、汞、镍)和挥发性有机物,根据****出具的快筛数据记录,地块内15个点位土壤样品筛查结果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6种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快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铬、挥发性有机物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中无相关筛选数值要求,故本次土壤调查进行简要分析,土壤快筛结果可知地块内铬浓度与地块外对照监测点数值差别不大且数据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与对照点无明显差异,PID读数较低。

四、第一阶段调查主要结论

本次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收集的资料、历史卫星图片和土壤污染物快测数据可以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主要用途为耕地、****工厂****工厂,地块周边区域范围内为耕地和居住用地,当前和历史使用均不涉及工矿用途,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环境质量可以满足未来一类用地开发需求,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