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4月2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月30日
本****显示、监控类设备委托修理(含标准化整备场改造项目的监控设备)项目(招标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本****显示、监控类设备委托修理(含标准化整备场改造项目的监控设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单价下浮比例 |
| 1 | **** | 50% |
| 2 | **云谷****公司 | 50% |
| 3 | **世纪****公司 | 20%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本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三、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机务段
联系人:崔先生
电话:0352-****08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中心A座15层
邮箱:****@qq.com
联系人:杜春亮、郝亚强、何亚、段晓晓
电话:166****4400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