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 ****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 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经市财政局批复,现将相关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林草宣传视频拍摄、生态文化宣传及政务新媒体运营维护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三、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502,公共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四、 资金预算及购买内容
(一)资金预算:¥330000.00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二)购买内容:围绕全年林草重点、亮点工作,拍摄制作林草宣传视频不少于20个。紧密联合国家、省、市主流媒体开展森林生态文化宣传,围绕林草重点工作,在不同时间节点,策划开展主题活动及专题采访不少于4次,主流媒体报道林草工作信息不少于300条。为****政务新媒体(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站提供页面服务、错误信息处置服务、使用保障服务及网站无障碍适老化改造及维护。
五、 数量质量等目标要求及完成时间
熟悉林草工作,具有创新的拍摄制作宣传理念,具备跟踪拍摄、制作宣传片、短视频的能力;具有**市生态文化及林草工作宣传活动策划组织采编等能力;具有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平台开展林草宣传能力。具备**市生态文化及林业草原宣传****政府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运行和管理能力,网站适老化改造服务能力。
围绕森林防火、**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草重点工作拍摄制作不少于20个的宣传短视频,用于市林草局公众号、****电视台及央视网等主流媒体播出。策划开展主题活动以及采访不少于4次,主流媒体报道林草工作信息不少于300条。不断加强林业和草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持续推进森林生态文化建设,为全市林草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把林草亮点工作,推送到国家级媒体,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更多的了解林草工作,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列中。
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的运维能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好政务公开,林草政策宣传等工作,让市民更好的关注了解**林草工作,获取**林草信息,确保网站、政务新媒体各项指标达到各级考评要求;
完成时间2026年12月30日以前。
六、 承接标准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购买方式
根据《****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 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 60 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林草局按照财务、内控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咨询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0871-****1653
联系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号楼4楼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年5月7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发布购买服务公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