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变更内容
本项目“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5.3 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施工承包人采用 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包含保函形式),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修改为“房建类:工程进度款每月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的 70%付款,付至合同已完工程总价的 70%时停止支付(不含暂列金);结算完成后,若监理单位采用 3%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质保金,则付到最终确定监理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争议后返还。(施工工期无论因何种原因延期时,监理费均不予调整,监理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补偿)。(如监理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则在移交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10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4031
招标代理:****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王莹
联系方式:0551-****3628、****3831
2026年4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7日
附件:4.27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