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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西停车区项目)》于2026年4月24******局批复同意,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现将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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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内容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原因
为推进**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路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拟通过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基本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3537公顷,共3个地块,落实地块WLS01-WLS03位于城**明阳村。落实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农用地2.3055公顷、建设用地0.0482公顷和未利用地0公顷,现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后,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生态保护红线: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使用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次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3537公顷,落实后,等量缩减**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3537公顷。
(四)**市**区落实****规划局部图(见附件)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局
批准时间:2026年4月24日
四、公告方式
****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同时在****、****政府、城**明阳村公告栏张贴布告。
特此公告。
附件:**市**区落实****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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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