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洢水~茶园T****电站110kV线路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县清塘铺镇、梅城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洢水~茶园T****电站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约19.6km,除谭山变出线段0.15km采用双回路单边挂线外(为远期预留通道用),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75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2基,单回路耐张塔31基,单回路直线塔42基;谭山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利用站内预留的位置扩建1个110kV间隔(3Y备用间隔)。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注意对线路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段的保护。 (二)严格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防治等环保措施,确保本工程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4000V/m、工频磁场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三)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控制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项目公众参与说明》;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