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石湖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殡仪馆改扩建和火化炉更新项目、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内容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中对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要求为:“自2021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2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9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我方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其在该工程总承包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且该业绩包含施工图设计。请问: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负责人职责的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对设计负责人的业绩要求若该业绩符合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纯设计业绩提交证明材料,还是按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交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提供的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为单纯的工程设计业绩,也可以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且该项目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类型、规模、时间等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负责人业绩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2.问题:招标文件中对设计方得分业绩的要求为:“1、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 投资额不低于 350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1 分。 2、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我方拟提供设计单位相关业绩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设计单位在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设计工作,且该业绩包含施工图设计。请问:上述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对设计单位应提供设计业绩的要求若该业绩符合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纯设计业绩提交证明材料,还是按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交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提供的设计业绩可以为单纯的工程设计业绩,也可以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该项目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类型、规模、时间等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业绩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问题:除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其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是否无需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标书代写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附表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约定:“本表不作为资格审查项,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建设部及**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4.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中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响应性评审标准规定:“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经我方全面查阅本次招标文件所有正文章节及附件资料,未找到招标人发布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请问是否无需响应标书代写
答:若招标文件不涉及以上内容,则无须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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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公司
****民政局
****殡仪馆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政府
****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