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智慧城市项目-智慧城市中心 (机房及配套设施)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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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智慧城市项目-****中心

(机房及配套设施)施工标段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1.1 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修改为:“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将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

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修改为:“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将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修改为:“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4、将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05-13 09:30。标书代写

5、将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6、将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11分包 √允许”修改为:“1.11分包 √不允许”。

7、将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05-13 09:30。标书代写

8、将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评标办法“2.2.4(4) 企业业绩:2022 年 01月01日(含)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每具有1个建筑工程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后备注为准。”

修改为:“2.2.4(4) 企业业绩:2022 年 01月01日(含)至今(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每具有1个建筑工程(机电安装或电子与智能化)业绩得1分,满分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 件格式“九、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或(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后备注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不变,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随本补遗文件重新上传,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及附件中相应内容如有与本补遗文件修改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27日


附件:[****]**市智慧城市项目-****中心(机房及配套设施)施工标段.NJ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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