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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
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市1#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排水工程地址位于**市东澳镇。主要建设内容为**2根D1219排海管道,一用一备,单根排海管道长1830.5m,污水排放量10万m3/d。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局同意工程选址建设(万自然资函〔2023〕1301号)。
根据《报告书》综合结论,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基本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应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要求,以及工程施工运营过程中动态评估提出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建设施工方案,优先采取避让环境敏感区的方案,合理布设临时施工场地,减少占用耕地和林地,陆域施工场地应设置截排水沟、挡渣墙及沉淀池等,临时堆土场采取压实、苫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严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加快对**市1#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和工程“未批先建”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改,****政府加强对工程所在海域环境问题整治。在工程动工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工程穿越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有关手续,结合主要环境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
选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科学制定施工计划,严格限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渔业**产卵盛期施工,采用控制扩散器基槽开挖施工强度、布设防污帘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珊瑚礁、海水水质、海洋生物等的环境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海管道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泥浆溢漏,废弃泥浆须按要求收集、妥善处置,禁止随意抛弃入海。到港船舶的水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应实行转移单证管理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委托有资质单位接收并进行处理,在港船舶产生的污水不得直接排放入海。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排泥井选址应远离居民居住地及活动区,采用密闭设计建设,周边种植具有较强吸收恶臭能力植物,污泥定期清运处理,减少恶臭对环境影响。施工作业船舶应使用低硫燃油作为燃料,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运输厅 **海事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交管运〔2019〕290号)的有关标准要求。
(四)强化噪声、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扩散器基槽开挖产生的泥沙全部用于基槽回填利用,顶管施工产生的废弃泥浆和泥渣经压滤后,****处理厂进行综合利用。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施工船舶航行作业规范管理,严禁在台风、大雾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海上施工作业。设立应急管理机构和满足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预测预警机制,配备应急物资设施设备和设置满足应急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加强应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工程与所在区域的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六)落实环境保护监测管理。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控计划,开展珊瑚礁、海草床、岸滩冲淤、水质、沉积物等监视监测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估,根据监测监视结果及评估结论,切实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对珊瑚礁、海草床、海水水质、岸滩冲淤、沉积物等影响。对发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减轻对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实施方案,落实海洋生物**保护及补偿措施。
三、工程建设规模、内容、地点以及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重新报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依法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工程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应将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及海洋生物**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纳入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细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自环境保护职责责任,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工程竣工后,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工程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环境局负责该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工程环境影****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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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省自然**和规划厅,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海警局,****总队,**市
生态环境局,**双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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