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可利用公共场所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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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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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可利用公共场所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 04月15 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8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十三”的内容:

(一)采购单位:****


地址:**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大厦7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8-****666

澄清/更正为:

(一)采购单位:****


地址:**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大厦70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8-****386

2、原招标文件第9页招标需求“一、招标工程内容及规模:”的内容:

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可利用**约34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总容量78.43MWW,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为85016.75MWH,年峰值**小时数为1334h,发电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本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进行监理工作。


澄清/更正为:

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可利用**约34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总容量78.43MW,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为85016.75MWH,年峰值**小时数为1334h,发电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本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进行监理工作。

3、原招标文件第34页 “**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可利用公共场所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的“第一部 合同书”内容:

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可利用**约34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总容量78.43MWW,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为85016.75MWH,年峰值**小时数为1334h,发电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本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工作。

澄清/更正为:

工程规模:项目计划利用**高新区公共建筑屋顶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可利用**约34万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装机总容量78.43MW,预计年平均发电量约为85016.75MWH,年峰值**小时数为1334h,发电消纳方式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对本次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理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该澄清公告不涉及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开评标时间不做调整。标书代写

澄清日期:2026年04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旺高新区北江大道18号**大厦701

联系方式:0758-****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燕岭路123号第十二层1201房

联系方式:020-****7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020-****7139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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