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
受****委托,对文宸樾府样板房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3.1获取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获取地点:****(地址:**市**区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
3.3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4、磋商文件售价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5月14日09:30之前提交到****(地址:**市**区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供应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6.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5月14日09:30;标书代写
6.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地址:**市**区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标书代写
7、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
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7663;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地址:**市**区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
10、采购项目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侯工 联系电话: 158****0569
采购人地址:**省**市**县泗洲路1号
邮 编: 350700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展进巷60号福远文创园三楼
邮 编: 350007
电 话:0591-****7663、****7661
传 真: 0591-****7663
邮 箱: ****@163.com
联系人:吴小芳、黄雪灿
12、****银行账号
12.1磋商保证金
开户名: ****
账 号: 117********0091561
13、特别提示
13.1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采购邀请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公司所要获取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公司。
13.3因开启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3.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标书代写
13.5注意后附“磋商项目一览表”规定的交付时间。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主要要求 |
所属行业 |
数量 |
交付时间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 1 |
1 |
文宸樾府样板房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文宸樾府样板房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建筑业 |
1项 |
总工期为70个日历天,(于2026年6月30日前交付) |
127.86 |
115.074 |
注:
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