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宁县高铁快速路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审批
河北-沧州-肃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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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镇玉皇庙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东支、西至黄榆线、南至玉皇庙村集体土地、北至玉皇庙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5.5004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65号),用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5004公顷,其中农用地5.4913公顷(其中:耕地4.5929公顷,非耕农用地0.8984公顷)、建设用地0.0091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1万元/公顷,计775.556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肃**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给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沧劳社〔2009〕12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京礼

联系电话:****039

地 址:肃水路249号

****

2026年4月27日

梁家村镇东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雄商高铁、西至小**东支、南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北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7.3336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65号),用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7.3336公顷,其中农用地7.3336公顷(其中:耕地4.5460公顷,非耕农用地2.7876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15.5万元/公顷,计847.03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肃**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给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沧劳社〔2009〕12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梁家村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京礼

联系电话:****039

地 址:肃水路249号

****

2026年4月27日

梁家村镇前丰乐堡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西至东王家庄村集体土地、南至前丰乐堡村集体土地、北至前丰乐堡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2566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关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5〕65号),用于肃**高铁快速路工程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2566公顷,其中农用地1.2566公顷(其中:耕地0.2119公顷,非耕农用地1.044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15.5万元/公顷,计145.1373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依据《肃**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给予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被征地农户。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沧劳社〔2009〕12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梁家村镇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京礼

联系电话:****039

地 址:肃水路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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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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