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公司向****提交国道G357**八大河至大水井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林科****公司编制的《国道G357**八大河至大水井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说明书》,拟同意进行采伐,现将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单位:******公司。
二、采伐基本情况
(一)采伐地块:**县大****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小组)境内。
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4°25′11″~104°29′23″,北纬24°39′31″~24°44′34″之间,具体位置以《国道G357**八大河至大水井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说明书伐区小班因子一览表》(见附件)为准。
(二)林地权属:集体。
(三)林木权属:个人。
(四)采伐面积及采伐株数:4.2572hm2,株数6158株。
(五)采伐树种:**松、杉木。
(六)林分起源:人工及天然。
(七)森林类别:商品林。
(八)二级林种:用材林。
(九)采伐类型:其他采伐。
(十)采伐方式:皆伐。
(十一)采伐强度:100%。
(十二)采伐蓄积量:277m3,出材量:161.6m3。
(十三)采伐期限:截至2026年12月20日。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反映,联系电话:0874-****379。逾期将视为无异议,****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国道G357**八大河至大水井至五龙段改扩建工程临时拌合站弃土场等设施建设项目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说明书伐区小班因子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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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