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非税电子缴款微信****银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二、服务要求更正 |
1.通过微信渠道缴费功能实现非税电子缴款收入的收缴归集、记录、资金划转等工作。 2.提供优质服务和缴款方便,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账,资金清算过程中接到财政入账指令后及时处理将对应的资金划至指定账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财政要求办理各项业务,依法为财政账户信息保密。 3.必须实现财政非税业务、****银行业务平台专线对接,保障财政网络安全,开通网络直联,并承担相关费用。 4.必须提供VIP专柜服务,配备1名专属客户经理,全权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履行承诺、接受投诉、****管理部门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对财政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被篡改或丢失。 6.按承诺优惠利率对非税收入资金进行计息,及时将利息打入非税收入专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 7.存款利率均****银行公布的当期存款基准利率。 ★8.微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银行承担微信渠道手续费、系统对接与运维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内不向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缴费人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对接费、运维费等费用;服务期内微信官方费率调整,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未承诺作无效标处理。已承诺,中标后无法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查询、统计、扣划、冻结上述存款。 10.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社保承诺书; ★(2****银行综合评价,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银行****银行不受此限制); ★(3)具备**省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上线条件并已开通**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化缴款业务; ★(4)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
1.通过微信渠道缴费功能实现非税电子缴款收入的收缴归集、记录、资金划转等工作。 2.提供优质服务和缴款方便,并指派专人负责对账,资金清算过程中接到财政入账指令后及时处理将对应的资金划至指定账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财政要求办理各项业务,依法为财政账户信息保密。 3.必须实现财政非税业务、****银行业务平台专线对接,保障财政网络安全,开通网络直联,并承担相关费用。 4.必须提供VIP专柜服务,配备1名专属客户经理,全权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履行承诺、接受投诉、****管理部门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5.对财政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等处理,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被篡改或丢失。 6.按承诺优惠利率对非税收入资金进行计息,及时将利息打入非税收入专户,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或部分办理。 ★7.微信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银行承担微信渠道手续费、系统对接与运维等全部费用。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内不向财政部门、执收单位、缴费人收取任何手续费、服务费、对接费、运维费等费用;服务期内微信官方费率调整,增加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未承诺作无效标处理。已承诺,中标后无法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不得查询、统计、扣划、冻结上述存款。 9.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社保承诺书; ★(2****银行综合评价,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银行****银行不受此限制); ★(3)具备**省非税收入征管信息系统的上线条件并已开通**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化缴款业务; ★(4)中华人民**国金融许可证。 |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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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80-****476
地址:**省**市**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80-****632